消火栓箱國家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火栓箱(以下簡稱栓箱)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物內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用栓箱。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消火栓箱 Fire hydrant box
指安裝在建筑物內的消防給水管路上,由箱體、室內消火栓、消防接口、水帶、水槍、消防軟管卷盤及電器設備等消防器材組成的具有給水、滅火、控制、報警等功能的箱狀固定式消防裝置。
4 分類
4.1 型式
4.1.1 栓箱按安裝方式可分為:
a) 明裝式;
b) 暗裝式;
c) 半暗裝式。
4.1.2 栓箱按箱門型式可分為:
a) 左開門式;
b) 右開門式;
c) 雙開門式;
d) 前后開門式。
4.1.3 栓箱按箱門材料可分為:
a) 全鋼型;
b) 鋼框鑲玻璃型;
c) 鋁合金框鑲玻璃型;
d) 其他材料型。
4.1.4 栓箱按水帶安置方式可分為:
a) 掛置式(見圖1);
b) 盤卷式(見圖2);
c) 卷置式(見圖3),
d) 托架式(見圖4)。
4.2 基本參數及基本型號
4.2.1 基本參數
栓箱的基本參數以箱體的長邊、短邊和厚度尺寸表示(見表1)。
4.2.2 基本型號
栓箱的基本型號表示箱體的基本參數以及箱內主要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見表1)。
4.3 栓箱型號表示方法
栓箱型號由“基本型號”和“型式代號”兩部分組成.其形式如下:
4.3.1 基本型號
箱體的長短邊尺寸代號按表1規定。
栓箱內配置消防軟管卷盤時用代號“Z”表示,不配置者不標注代號。
4.3.2 型式代號
4.3.2.1 水帶安置方式代號
水帶為掛置式不用代號表示,其余方式分別用下述代號表示:
“P”(盤)——盤卷式;
“J”(卷)——卷置式;
“T”(托)——托架式。
4.3.2.2 箱門型式代號
箱門為單開門型式不用代號表示,其余型式分別用下述代號表示:
“S”(雙)——雙開門式;
“H”(后)——前后開門式。
|